校区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通知》(厅字[2018]13号)精神,严格实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结合盘锦校区实际,校区决定召开安全专题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7月17日(星期二)14:00
二、会议地点
行政服务楼G01-E402
三、会议内容
校区安全工作汇报;校区近期安全相关工作部署;校区与各单位签订安全责任状等。
四、参加人员
校区机关各部门、各学院(部)主要责任人,各书院执行院长、各实验中心(室)主任、校区全体安全员老师。
五、其他事项
1.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按时参会;
2.请参会人员提前5分钟入场、签到;会后务必及时将会议精神传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