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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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8年度校区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的通知

    来源:人力资源与党群工作部  作者:丁晓梅 编辑:李武林 更新:2018-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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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促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根据学校党委相关要求,现就做好校区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述职基本原则

    1. 坚持实事求是原则。述职要以个人履行职责为主线,总结成绩要实事求是,分析问题要客观准确。

    2. 坚持自我批评原则。述职要深刻进行自我剖析,检查反省自己在党建工作中履职不到位的方面,主动承担责任,总结经验教训。

    3. 坚持注重实效原则。述职要坚持把抓好党的建设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述职实现改进工作的目的。

    二、述职方式和范围

    述职方式分为书面述职和现场述职两种。述职报告要求重点突出、措施具体、简明扼要,三年内每个党支部至少进行一次现场述职。今年要求9个党支部书记现场述职,分别为生命与医药学院教工党支部书记薛宏宇、食品与环境学院教工党支部书记柳丽芬、商学院教工党支部书记王旭坪、人力资源与党群工作部教工党支部书记吕波、学生工作部教工党支部书记杨晓英、科研与学科工作部财务办公室联合教工党支部书记赵玲玲、研究生第一党支部书记王康磊、研究生第五党支部书记杨文文,研究生第七党支部书记郝运琪,其余19个党支部为书面述职。

    三、述职的主要内容

    1. 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情况。包括党风廉政建设、政治核心作用与思想政治工作、基层组织建设、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创新与党建研究等方面。

    2.支部党建工作进展情况。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落实校园“先锋工程”的情况;严肃认真开展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情况。

    3. 特色工作和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党支部在开展党建工作中的特色做法和经验,已经取得的成效等,以及党支部党建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的思路措施等。

    四、述职时间及地点

    述职时间:2018年12月24日14:00

    述职地点:G01-E303党员活动室

    五、述职的具体要求

    各党支部书记要广泛听取支部成员意见、认真撰写述职报告。对好的做法,要认真总结;对尚未完成的任务,要努力抓好落实;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认真剖析原因,研究制定改进措施。实事求是地总结工作、继续查摆、提出整改措施。述职报告要做到总体思路清、基本情况准、问题分析透、工作措施实。紧扣重点内容,讲清履职尽责抓党建工作的情况,注重用数据和事例说话。

    现场述职会上,党工委委员要进行现场点评。述职会结束后要进行现场测评,评价分为好(30%)、较好(30%)、一般(30%)、差(10%)四个等次,述职会后反馈测评结果。

    注:书面述职材料上交时间为12月24日(所有党支部书记均需提交书面述职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