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教技厅〔2018〕5号)《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抓好赋予科研管理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教党函〔2019〕37号)等文件精神,相关部门制定和修订了系列有关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进一步形成了我校有利于发挥科研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的“放管服”体系。
为了使广大科研人员更好的理解和正确把握政策,使政策真正落地落实,科研院、财务处将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工作,开展系列宣讲活动。现将第三期宣讲会安排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宣讲国发25号等文件精神和学校制定修订的有关项目经费的管理办法
二、会议时间
11月4日(周一)下午13:30
三、会议地点
盘锦校区G01报告厅
四、参加人员
驻盘锦校区各学院、各教学实验中心的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
五、注意事项
1、根据要求,宣传要覆盖到每位科研人员,请上述单位各位教师参加宣讲会,学校将统计每位老师出席情况。
2、请各位老师提前十分钟到场,手机调至静音。
3、其他场次宣讲会安排将另行通知,敬请关注。
4、欢迎其他感兴趣的教工参会。
六、联系人
科学技术研究院:刘静冉 李楠 电话:0411-84708600
盘锦校区:王海楠 电话:0427-2631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