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配齐建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有效拓展机关管理人员和专任教师参与思想政治工作的实践渠道,按照学校对各级党政干部密切联系基层的相关要求,结合《大连理工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班主任工作导则》相关内容,学生事务办联合党政办公室共同启动盘锦校区思想政治教育班主任选聘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思政班主任选聘对象为各级党政干部、校区及学院机关工作人员、无本科生招生专业的基础教学中心专任教师。担任思政班主任的人员原则上为中共党员,有学生工作经历者优先予以聘任。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均应担任思政班主任。
二、工作职责及工作内容
思政班主任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开展学生理想信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掌握学生的思想状况,指导班风、学风建设,开展学生个体指导,协助辅导员做好班级学生的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与事务管理等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可参考《大连理工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班主任工作导则》(见附件)。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各级干部、职员及有意申请的教师,请填写《大连理工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班主任报名表》及统计表(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详见附件)上报至相关部门:
(1)校区机关部门申请人员将材料报送至党政办公室
联系人:邓娟
联系电话:2631936
报送地点:G01-S307
电子邮箱:dengj229@
(2)学院及基础教学中心申请人员将材料报送至学生事务办公室
联系人:付成龙
联系电话:2631578
报送地点:G01-E204
电子邮箱:fucl@
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15日下午16:00点。欢迎各位老师踊跃报名。
附件一:《大连理工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班主任工作导则》
附件二:大连理工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班主任报名表
附件三:大连理工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班主任报名统计表
学生事务办公室
党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