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校区教职工:
在来校工作前参加过养老保险的,需要按照以下说明进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关于来校人员以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通知,原通知链接:https://portal.
一、 盘锦校区事业编制人员
操作方式参考原通知中“一、现事业编教职工”,相关材料使用电子版即可,老师无需往返大连、盘锦,如有特殊情况,可联系盘锦校区人事人才办代为办理。
二、盘锦校区现非事业编、合同制教职工
在盘锦有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后,由原参保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提供《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本人携身份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前往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地点:惠宾街106号,咨询电话:2800916)办理即可。
如有不明事宜,请联系盘锦校区人事人才办公室:
联 系 人:2631939宿老师 2631937孙老师
办公地点:G01二楼办事大厅8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