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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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大连理工大学教师思想政治专题研修班(第十一期)的通知

    来源:人事人才办公室 作者:孙佳琦 编辑:王天舒 更新:2021-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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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驻校区各学院(分院)、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高校党的政治建设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进一步提高学校中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素养,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工作实际,特举办第十一期教师思想政治专题研修班。

    一、培训目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引导教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四有好老师”,把个人理想融入国家发展伟业,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加强学习,勇于创新,增强建功立业的素质和本领,为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培训时间

    校内培训:2021年5月24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校外培训:2021年5月25日—28日。

    三、培训对象

    培训人员以盘锦校区中青年骨干教职工为主,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四、培训地点及形式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充分利用东北抗联地区(沈阳、本溪、抚顺)的革命历史资源,以现场教学和专题教学为主体,将课堂讲授、现场体验、研讨交流相结合,充分发挥专家资源优势,促进教学相长,提高培训实效。

    五、有关事项

    1.各单位按照《大连理工大学教师思想政治专题研修班名额分配表》(附件1),填写《大连理工大学教师思想政治专题研修班报名表》(附件2),于5月14日17:00前将纸质版报名表(附件2)报送至盘锦校区人事人才办公室,电子版报名表、报名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盘锦校区人事人才办公室邮箱。

    2.推荐的培训教师须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培训。培训期间,所在单位不再安排参加会议和其他工作任务。

    3.参训教师的相关费用由学校拨付,参训人员一经确定,原则上不能更改。

    4.具体行程另行通知。

    5.培训外出环节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宿旺、孙佳琦 邮箱:pjrs@

    联系电话:0427-2631939 地址:盘锦校区行政服务办事大厅8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