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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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年盘锦校区教工党员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盘锦校区党工委 作者:盘锦校区党工委 编辑:邓娟 更新:2021-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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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驻校区各级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通知》(中发〔2021〕6号)、《教育部党组关于教育部直属高校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指导意见》精神,按照学校《党员干部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及盘锦校区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的有关安排,决定举办2021年盘锦校区教工党员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培训班,现就做好培训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决策部署,坚持学习党史与学习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相贯通,聚焦学习党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强化扎根校区、服务校区的坚定信念,激发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涵养埋头苦干、砥砺前行的精神力量,为推动校区各项事业新一轮发展提供有效助力,为学校一流大学建设添砖加瓦,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二、培训安排

    (一)培训对象

    驻校区各级党组织教工党员。

    (二)时间安排

    培训班共分为两个批次,各单位组织报名时可根据教工党员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参加一个班次培训即可,确保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

    第一批次时间:7月9日-7月10日

    第二批次时间:7月17日-7月18日

    (三)培训形式及内容

    采用专题教学、现场教学、情景教学、影音教学等形式。培训内容详见附件1。

    三、基本要求

    (一)端正学习态度,提高培训认识。参训学员要充分认识教工党员党史学习教育培训班的重大意义,把本次专题培训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高质量完成各项学习要求。

    (二)理论结合实践,保证学习实效。参训学员应全身心投入培训实践活动,确保学深悟透、入脑入心,做到有所思、有所悟、有所得,克服形式主义,展现校区教师队伍良好风貌。

    (三)遵守培训纪律,保障出行安全。严格服从组织安排,严守出行纪律,外出实践过程中应全程佩戴口罩,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确保培训全程健康与出行安全。

    四、培训相关事宜

    1.请各单位填写附件2,于6月25日(周五)晚上17:00前发至pjzz@。

    2.本次培训的相关费用由盘锦校区党工委承担。

    3.培训期间住宿为双人标准间,可自行组合或由校区统一安排。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邓娟,0427-2631936

    盘锦校区党工委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