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委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学校开学和放假管理工作的通知》(辽教委通〔2021〕9号)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21年暑假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暑假放假安排
(一)放假时间
本科生:7月26日—9月5日。已经完成教学计划的学生可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错时错峰、分批有序离校。
研究生:由导师根据培养情况和课题要求,结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安排确定。
教师:根据教学和科研情况,在满足疫情防控要求下自行安排。
非教师系列人员(职员及工程技术、教辅人员、工勤人员等):7月24日(周六)、25日(周日)上班。在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保证学校工作正常运转、保证业务正常办理的前提下,于7月26日—9月3日期间合理安排放假。
(二)开学时间
在校生(不含2020级本科生):9月5日(周日)注册,9月6日(周一)正式上课。
2020级本科生:8月29日(周日)注册,8月30日(周一)开始军训。
2021级新生:9月4日(周六)、9月5日(周日)入学报到。
教职工:9月4日(周六)、9月5日(周日)上班。负责学生迎新、返校、军训等工作的教职工根据安排提前上班。
二、假期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责任制,确保校园安全、师生健康
1.严格落实党委领导、纵向责任、分级负责原则,高度重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中央及部、省、市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依法依规、科学精准、全面细致落实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确保假期校园安全、师生健康。
2.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组织好学生离校前的疫情防控宣传教育;按照学校学生离校工作方案,认真做好离校学生和留校学生的管理,按照“错时错峰”原则,安排分期分批离校;严格执行离校审批手续,建立师生离校行程台账,保证行程可追溯,建立家校协同机制,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3.全校师生要减少流动聚集,尽量避免到国内外中高风险地区探亲旅游,切实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做好自我安全防护,确保自身安全。
4.严格假期校园管理,严把“校门关”,切实做好假期留校师生学习、工作、生活条件保障;留校师生暑假期间各项学习科研活动必须满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合理安排假期各项工作,确保业务正常开展
1.严格执行《大连理工大学总值班室管理办法(修订)》 相关要求,学校总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地点为主 楼110室,值班电话:0411-84708320。
2.机关各职能部门原则上周一至周五每天须安排专职人 员到岗值班,值班时间为:8:30-11:30,13:30-16:30;各学部(院)下设服务窗口要妥善安排好值班,确保师生员工在假期正常办理相关业务。
3.值班人员应保证通讯畅通,对上级通知、紧急事件等 重要工作要快速处理,并及时向相关负责人汇报。
4.学校水、电、网络维护等部门要在确保正常运行前提下,安排好值班和设备维护工作。
5.各单位、各部门请于7月16日之前,将2021年暑假 值班安排表通过电子邮件报学校办公室(general@)和保卫处(police@)。
(三)附属单位与各生产经营单位的暑假安排按各自规定执行
(四)若因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需根据中央、教育部和地方新要求调整放假及开学时间安排的,学校将另行通知
学校办公室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