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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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发学校通知】关于做好暑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总务部 作者: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编辑:王天舒 更新:2021-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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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有关单位: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教育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学校安全管理委员会有关要求,切实加强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学校安全稳定运行和教学科研正常开展。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做好日常巡查检查与应急响应工作。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积极部署,严抓实验室安全工作。

    二、开展自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各单位须在7月16日前开展一次实验室安全自查,排查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隐患建立台帐,认真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形成闭环管理。7月20日至24日学校将对各单位自查情况以及实验室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抽查。

    三、重点防范,加强危险源管理

    1.切实做好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存放、标识、密封、泄漏防护等工作。加强易制毒、易制爆、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采购、领用、储存和使用管理,做好危险化学品的保管和台账记录。

    2.切实加强气瓶安全管理工作。各单位需严格按照教育部对于气瓶使用管理的具体要求,做好实验室气瓶使用安全风险评估,加强气瓶库存动态管理,确保气瓶物账统一。

    3.对重点部位如危化品、压力气瓶、特种设备和放射源开展全面排查和安全部署,保障安全运行。

    4.对于危险性较大的或需在特殊时间段开展的实验,必须做好报备、值守和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严禁违规操作,开展高危实验须制定应急预案并向学院报备。

    四、规范管理,做好危险废物暂存

    各单位须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做好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分类、收集、暂存工作。学校将定期组织集中回收处置危险废液。

    以上内容请各有关单位做好落实,暑假期间,学校安委会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各实验室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将予以通报。



    生产与实验室安全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