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校区各单位:
为确保暑假期间的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健康平安,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请做好如下工作:
一、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各单位党政负责人作为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领导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本单位安全稳定工作,厘清安全责任体系,明确下设院(系)、实验室(课题组)的安全责任人及管理人,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确保假期安全工作不失位、不断线。
二、强化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暑假期间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学校部署,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加强假期日常管理和聚集性活动管理,严格本单位师生及相关校外人员进出校园管控,非必要人员禁止入校。
三、强化安全巡查检查。假期前集中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及时消除隐患;督促值班人员、物业人员假期每日开展治安、消防巡查并做好记录,要重点检查红外报警、监控探头等技防设施能否正常使用,楼宇门窗、水电是否关闭,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自动消防设施是否安全运行等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四、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做好假期用电安全提示,做到房间内全部电器设备“人走电断”;楼宇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严禁私拉电线、违规使用电器;严禁未经批准使用明火作业;严禁在楼宇内停放或对电动车进行充电;各施工单位要明确相关项目安全责任人及安全员,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及相应防火等级的设备材料,提前做好装修改造备案及动火作业审批。
五、强化日常治安防范。做好提示离开办公室要锁门关窗;督促物业工作人员做好出入楼宇人员的登记,加强盘查盘问;严格落实易制毒、易制爆和剧毒化学品购买、存储、使用、销毁等相关管理规定。
六、强化交通安全管理。提示本单位师生假期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法规,在校内驾驶机动车辆严禁超速抢行、乱停乱放,主动避让行人;大型货车、载有危险品车辆进出校园要按照流程报备审批,在专人引领下按规定通行。
七、强化学生安全教育。做好假期安全宣传提示,增强个人防护意识,防范“校园贷”“培训贷”“套路贷”等非法网贷及传销活动;对拟前往洪水、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频发地区的学生,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对暑假留校学生做好防汛防洪、防溺水防雷电、防电信诈骗、防网络沉迷、疫情防控、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实验室安全、出行安全提醒,严禁在宿舍内聚众饮酒、赌博、使用违禁电器等。
八、强化假期值班值守。各单位值班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熟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如遇突发紧急情况,要第一时间报相关单位进行处置。
盘锦校区总务部
2021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