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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发】盘锦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关于疫情期间办理护照和通行证须知

    来源:党政办公室 作者:盘锦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编辑:王天舒 更新:202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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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盘锦校区广大师生:

    为更好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精神,切实为大连理工大学师生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保障,盘锦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现温馨提醒,疫情期间出国(境)人员办理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等需提供手续如下:

    一、公派出国(境)教师

    1.身份证;

    2.学校出具的相关公派出国(境)的证明(盖公章);

    3.有备案的需要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4.两针新冠疫苗接种凭证。

    二、出国(境)留学人员

    1.身份证;

    2.国外大学录取通知书(如果是外文的需要有资质的翻译公司提供的翻译件和翻译公司的营业执照)或者国内大学出的交换生证明(带公章);

    3.外市学生要求带暂住证,如没有暂住证的可以带学生证和在学证明;

    4.两针新冠疫苗接种凭证。


    出入(境)管理局咨询电话:0427-2682835



    盘锦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