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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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强化师生员工在校内佩戴口罩的通知

    来源:校区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 作者:校区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 编辑:王天舒 更新:2022-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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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区各级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

    当前省内疫情形势严峻复杂,特别是奥密克戎变异毒株传播速度快、隐匿性强,切断病毒传播最有效的手段是科学规范佩戴口罩。为确保师生健康和校园安全,现就强化师生员工在校园内佩戴口罩做出以下要求: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校区党工委、管委会加强校园内佩戴口罩的组织保障和监督检查,学生工作系统做好学生佩戴口罩的组织落实,各学院(分院)党组织切实担负主体责任、抓好本单位师生员工佩戴口罩的组织落实。校区各公共场所工作人员要坚决履行监督、提醒职责和义务,确保每一位师生员工佩戴口罩进入公共场所。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校区各党组织、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络和校园媒体广泛宣传防疫要求,加强配戴口罩科学防疫专项宣传。党员干部、研究生导师、辅导员、班主任和思政班主任要下沉一线,妥善解决校园全封闭期间师生员工学习、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做好学生的心理疏导和思想工作。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成立校区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学生党员先锋队,组织党员志愿者在公共区域内对学生戴口罩进行监督检查和提醒,并向未佩戴口罩学生所在学院进行反馈。在公共场所设置口罩自取点,忘记携带口罩的师生员工可现场领取并佩戴。全体教职员工要发挥示范作用,在校园内自觉佩戴口罩、自觉保持“一米线”间距,同时要及时提醒学生佩戴口罩。



    盘锦校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