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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宪法日】校区开展首个“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

来源:人力资源与党群工作部  作者:李瑛琦  编辑:张涛  更新:2014-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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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为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迎接我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的到来,盘锦校区党工委在校区内开展首个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教育工作。

   

    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知识网上竞赛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盘锦校区利用大连理工大学的综合问卷系统,面向校区全体师生开展宪法知识竞赛。通过知识竞赛的方式,以赛促学,让广大师生真正了解宪法、学习宪法,让宪法精神深入人心。据悉,截至目前,校区已有包括知识产权、人力资源管理、经济学、电子商务等专业的70余位学子参与了网上竞赛。

   
    为迎接首个国家宪法日的到来,12月3日晚,盘锦校区官方主页制作了“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banner,向校区师生广泛宣传宪法日,在校区进行时和校园文化两个新闻版块中,设立【国家宪法日】专栏,选登人民日报、新华社等国家媒体的相关社论、评论全方位展示国家宪法日,让广大师生全面了解宪法日及宪法相关知识和内容,通过校区主页率先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

   

   

    12月4日宪法日当天,人力资源与党群工作部在校区主要干道和人流集中的地方,悬挂主题宣传条幅,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为更好的发挥新媒体作用,广告机电子屏幕、校区官方微信、官方微博、官方QQ等平台相继进行了宪法日宣传,在12月4日前后形成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真正做到全员学习、学习无死角。此外,在国家宪法日当日,新起点传媒广播台制作了 “国家宪法日” 主题校园广播宣传节目,利用校园广播传播宪法精神、普及宪法知识。

     

    校区特邀盘锦市委党校代红梅老师为我们带来关于“了解法律常识,树立法律信仰——法的威严照进校园”的讲座。盘锦市司法局局长王秀英一行以及校区学生工作部副部长兼校区团委书记丁占英与同学们一起聆听讲座。代红梅老师首先从一些法律常识讲起,通过具体的事例以及身边的小故事引起大家的兴趣,由浅入深,逐步揭示其中的法律道理。随后,代红梅老师又为大家解读四中全会决定,强调了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告诫同学们要知法、懂法、用法。

   

    为向全校师生宣传全国宪法日的相关知识,大连理工大学学校新闻网发布了“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法治校园”主题倡议书,盘锦校区将此倡议书发布在校区官方网站和广告及电子屏,倡导校区师生深入学习宪法有关知识,在师生中广泛传播宪法精神。

    下一阶段,校区将布置第三期官方校园宣传橱窗,进一步宣传、学习宪法知识,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