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区各用工单位:
为规范本科生勤工助学用工,发挥勤工助学育人功效,根据《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勤工助学实施细则》,现启动盘锦校区2024年本科生勤工助学在职在岗情况考核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23年12月至2024年12月期间,经学工系统录用上岗参与勤工助学工作的本科生。
二、考核内容
用工单位对学生在岗期间的工作考勤及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和履职情况、工作业绩和岗位贡献等进行考察,各单位根据考核结果等额推荐产生:
1.2024年勤工助学考核优秀。材料评选,各单位推荐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岗位总数的20%,要求候选人考评期内在岗时长不少于8个月。如考评期间学生依托勤工助学岗位所在单位提供的平台,获得校级以上奖励或考取重要资格证书的(需提供证书扫描件),自动进入考核优秀,不占用单位推荐比例。
2.2024年“勤工助学之星”。校区公开评选,每个单位最多推荐1名候选人。如考评期间学生依托勤工助学岗位所在单位提供的平台获得校级以上奖励,用工单位可额外推荐1名候选人,推荐多名候选人,用工单位须标明推荐排序。勤工助学之星基本修业年限内只可获评一次,往届获奖学生请勿重复推荐。
三、考核奖励
1.学生获评2024年度勤工助学考评优秀,一次性加发1个月酬金作为奖励;
2.学生获评2024年“勤工助学之星”,一次性加发3个月酬金作为奖励;
3.用工单位依托勤工助学岗位为学生提供平台,助力勤工助学学生综合能力大幅提升或推荐的学生获评学校勤工助学之星,2025年本科生勤工助学岗位在数量上对该单位予以倾斜。
四、参评方式
1.学生申请
学生通过“学工系统-勤工助学-绩效考核申请”自愿提交系统申请并提醒辅导员审批;同时,填写附件1《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24年本科生勤工助学考核优秀申请表》,经学院审核签章后与个人工作照片电子版(格式jpg,不低于1M)一起,提交用工单位。
2.用工单位评议考核
用工单位对学生申请采用材料评审、公开述职或听取相关师生评价反馈等形式,对考核时间段内参加勤工助学的本科生进行综合评定,产生本单位年度勤工助学考核优秀和“勤工助学之星”候选人推荐结果,填写附件2《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24年本科生勤工助学考核汇总表》。同时,根据推荐结果完成“学工系统-勤工助学”界面学生绩效考核申请审批。
3.校区评选
学生发展与事务工作部复核用工单位勤工助学考核推荐材料,组织“勤工助学之星”候选人公开述职评选(述职形式为PPT汇报3分钟,时间为12月13日下午14:00,地点:G01-W104,根据考核结果完成系统审批。
4.公示
2024年12月14日-12月16日
五、材料提交
附件1、附件2原件提交至G01-S307校区党政办公室,电子版与工作照由单位汇总打包,以“单位简称+2024勤工助学考核”格式命名,发送至邮箱lisy@dlut.edu.cn。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3日10:00,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推荐。
联系人:李少阳,联系电话:0427-2631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