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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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总务部 作者:总务部 编辑:王天舒 更新:2024-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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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6月是第23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厚植安全文化根基,盘锦校区总务部将组织开展校区“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有关安排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二、活动主题

    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

    三、活动安排

    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紧密结合校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现实需求,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通过举办系列活动提升校区师生的安全生产意识,具体活动安排如下:

    (一)做好安全宣传,营造安全氛围

    面向校区师生,通过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专题宣传等载体和方式,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推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营造“人人讲安全”的浓厚氛围。

    (二)开展安全教育,筑牢安全根基

    围绕危险化学品使用、防诈反诈等重点领域,通过科普讲座和培训等形式开展主题教育,立足“人人会应急”,突出教育引领,提高师生识别和应对危险的意识和能力。

    (三)组织现场体验,强化安全意识

    通过实景演练、现场参与、交流互动等方式,丰富师生安全防范、安全设施、安全技术的体验和应用,提高应急处置方法设施的使用水平,提升自救互助能力,强化“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

    (四)加强安全检查,夯实安全基础

    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领域结合形势与任务以及季节特点,扎实开展安全检查,抓实隐患问题整改,完善安全生产“三同时”和隐患整治的管理机制,坚持不带“病”运行的原则,确保校园安全。

    四、活动要求

    (一)充分重视

    校区各单位、各部门要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结合部门业务特点和单位实际情况,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安全水平。

    (二)注重实效

    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协同,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业务活动、职能工作相结合,不同领域安全活动相整合,宣传教育与实践相融合,突出实效,力戒形式主义。

    (三)加强总结

    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把效果好、有特色的做法,在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转化为工作制度、工作机制,强化日常安全管理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