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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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24年第一期发展对象培训通知

    来源:校区党政办公室 作者:校区党政办公室 编辑:王天舒 更新:202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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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党纪学习教育,使发展对象对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等有更加深入的了解,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提升理论自信和理论自觉,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坚定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信念。盘锦校区决定于近期开展2024年第一期发展对象培训工作,具体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4年5月7日-5月15日

    二、培训形式

    开班仪式、专题报告、小组讨论、实践参观、线上理论学习、提交心得体会、结业考试(共35学时)

    三、具体安排

    (一)开班仪式、专题报告(11学时)

    1.开班仪式5月9日(周四)13:00,地点为G01一楼报告厅;

    2.本次培训共5场专题报告(部分已完成),将采取现场会议报告结合形式(详见附件2);

    3.请所有学员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按照座位名贴对号入座,进行全程签到)。

    (二)小组讨论(2学时)

    1.所有学员按照分组开展小组讨论,每组安排指导教师(详见附件1);

    2.小组讨论定于5月7日至5月14日之间各组自行举行,具体时间由指导教师协调安排;

    3.各组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感悟”为主题开展交流研讨,所有学员需提前准备不少于3分钟的发言内容。

    (三)实践参观(4学时)

    1.5月10日中午12:50准时在G01门前集合,统一乘车前往辽河油田石油精神教育基地,进行参观学习;

    2.所有发展对象按时集合,穿着得体;

    3.请学员于5月7日17:00前填写参加【腾讯文档】盘锦校区2024年第一期发展对象培训实践参观人员统计表https://docs.qq.com/sheet/DVFVmWnRFZ0xzdmZL

    (四)线上理论学习(14学时)

    1.学员自行登录 “强国先锋”学习平台,输入本人用户名:学号,密码:dlut@学号后六位。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登录网址为:https://dlut.qiangguoxianfeng.com/

    2.学员需要于5月14日23:00前在课程模块完成所有必修课程学时。

    (五)提交学习培训体会(2学时)

    1.所有学员根据本次发展对象培训全部课程(包含线上理论学习、专题报告、小组讨论等),撰写个人体会,要求观点鲜明、论述清晰,层次分明,字数不少于1500字,不得抄袭;

    2.请务必于5月14日23:00前通过“强国先锋”学习平台“心得体会”栏目进行提交,每人可进行5次查重,查重不通过、逾期不提交均视为培训不合格。

    (六)结业考试(2学时)

    1.结业考试为闭卷,通过“强国先锋”学习平台考试系统进行考试,结业考试时间为5月14日(周二)中午12:20-13:20,地点为:校区A01教学楼机房(详细名单请见考场张贴),请所有学员按时到考场参加考试,注意考试纪律;结业考试不合格(未达到60分),视为此次培训不通过。

    2.学员可以通过“强国先锋”学习平台“模拟考试”环节进行模拟测试,每人可模拟测试15次。

    四、其他要求

    1.学员应当按照通知安排参加培训,自觉接受管理,认真听讲,做好笔记,严格遵守培训纪律,认真完成各项学习任务,保证学习效果。

    2.采取过程考核模式,若学员按时按规定参加各项培训内容,则视为通过本次培训,提供培训结业证明。

    3.本次培训原则上各项培训不允许请假,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某项培训(至多2次),需提前联系本党支部书记或学院组织员老师,经支部同意、学院审核后纸质版请假材料(详见附件)加盖学院党组织公章,至少提前一天报盘锦校区党工委和承办学院审核。请假超过2次请学院党组织及党支部组织补课并提交补课完成情况证明。

    4.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邓老师0427-2631936,李老师0427-2631822。

    盘锦校区党工委

    化工海洋与生命学院党委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