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行政服务办事大厅建设,更好服务校区师生,根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开展的相关调研及听取师生意见,经报请校区党工委同意并结合校区实际,决定实行办事大厅学习日制度。相关规定如下:
1.时间为工作日每周四下午。届时办事大厅将停止对外办公。
2.办事大厅全体工作人员在学习日开展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并进行相关专题业务培训。
3.各入驻单位要统筹安排,充分利用学习日开展党支部理论学习和进行部门业务学习培训。其他工作时间要保证办事大厅工作人员全时在岗,正常办理相关业务。
4.为规范管理,严格工作纪律,使学习日制度落细落实,各入驻单位要安排专人填报《学习日工作安排表》,每周三前报送校区办事大厅备案。办事大厅将据此进行考勤管理。
5.学习日如无培训及学习安排,入驻工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岗,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6.学习日期间,师生如有紧急业务办理,各部门应妥善处理。
本制度自即日起实行,解释权归盘锦校区行政服务办事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