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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服务办事大厅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


近日,省内周边多地突发疫情,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对办事大厅开展相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严格履行防控责任,及时报告相关情况。入驻办事大厅各单位要各自加强责任意识、强化防护责任,严格按照学校和校区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落实防控各项工作。

二、畅通线上办事渠道,降低疫情传染风险。提倡并鼓励各入驻单位采取电话咨询和线上办理业务,尽量减少窗口现场的业务受理,尽可能减少人员的流动,减少师生的交叉接触。对于确需现场办理的,强化业务办理预约方式,对办事人员进行时间间隔。加强大厅动态管理,如出现办事师生较多的情形,则采用设置隔离带、限量进入等方式,避免出现人员聚集。

三、加强大厅工作纪律,切实防控疫情传播。在疫情防控期间,保证办事大厅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保障窗口业务的正常办理。工作人员日常交流应保持安全距离,在办理业务期间需佩戴口罩。如发生身体不适,即时上报,坚决杜绝带病上岗;办公期间,避免非工作原因的频繁走动,杜绝个人办公用品的共享公用,保持开窗通风。根据校区要求,常驻营口的教职员工居家办公;在营口此次疫情结束前,全体教职员工无极特殊情况不得前往营口等涉及疫情地区。有营口行程轨迹的教职员工,需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驻大厅。

四、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保障大厅环境安全。办事大厅每日进行全方位清洁、消毒、通风,并在窗口放置75%酒精免洗洗手液,供办事人员进行消毒。所有进入办事大厅的师生需佩戴口罩,并按要求在G01进门处登记、进行体温检测,对体温超出37.3度的人员按照校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办法及时进行处理。

(来源:行政服务办事大厅  作者:  编辑:李武林  更新:2021-05-18  点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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